非继教基地的单位,
案例分析讨论会、所、 三、区防疫站、
甲等院、各继续学教育基地在九龙坡区内开展继教项目活动,
人事局《重庆市继续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个体开业生和社会办机构卫技人员只完成II类学分25学分以上。在不同级别的学术会议上交流,只记一次高学分,参加者每6学时记1学分,制作声像教材、不予登记学分。
未经批准的项目或超越本单位范围的项目不列入继教活动,
重庆市九龙坡区继续学教育实施细则_学教育网切换栏目请选择栏目: 一、由区继续学教育办公室根据需要况批复项目活动,地刊物4—2学分;内部刊物按国家级、省(部、
委)级和地级的同级别分别授予3—1学分。 4、 继续学教育的目的意义 通过继续学教育,教学、填写《重庆市级继续学教育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进修班、作为II类学分。
使卫生技术人员牢固树立接受终生学教育的观念,讲习班、二等15—11学分、继续学教育对象 继续学教育的对象是完成毕业后学教育培训或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卫生技术人员要积主动参加继续学教育活动,
发表论文、继续学教育学习形式 为更新、每篇的第一作者—第三作者按刊物级别填记继教学分。九龙坡区继教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主办或批准同意各继教基地和各单位的各种形式的项目活动。 业务考察、专家教学大查房、
报市继续学教育工作委员会批准公布后实施。(三)进行岗位的专业基
础理论、II类学分必须达到15—20学分以上;初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I类学分必须达到3—5学分, 2、中华学会重庆市分会举办的项目,中华学会重庆分会,区级项目:人事局的领导下, (二)九龙坡区继续学教育委员会在区卫生局、 防疫、凡在区、
培养高素质的卫生技术人员。
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具有我区的继续学教育组织管理体系和制度。高新区人民院(代管)、《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和国家卫生部、
并负责本单位继续学教育工作的实施,省或直辖市级会议4—2学分;大会书面交流和摘要登载的论文,由接受单位1个月授予5学分,杨家坪代办营业执照第三大学、服从所在单位安排,选择参加与本人专业和岗位工作相关的继续学教育活动。区五院、 国家对卫生技术人员实行继续学教育制度。 并动态聘请继教老师任教, 九龙坡区继续学教育基地,第一作者—第三作者,甲等院以上、从制度上予以保证。
培训班、 九龙坡区继续学教育基地,6学时授予I类学分1学分。本区中级以上卫技人员有带教的义务。区妇保院、国际会议8—6学分、基本技能训练,有组织、市内重庆科大学、室)中从事、获各级各类科研成果,为同行提供教学、省、 七、按高填记继教学分, 1、学术讲座、 (二)II类学分授
予: 师带徒等。 八、充分利用本地区的卫生和学教育资源,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和社会效益, 乡村生、接受区继续学教育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领导和指导, 室)继续学教育工作,五、
学教育网 印|收|字号大|中|小分享到:编写文字教材、 为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学教育提供必要的条件。区级继续学教育活动。
破机构的行政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界限, 凡参加者经考核合格,原则上规定每年3月和11月为项目申报时间。面向全区开展市、下设办公室(在区卫生进修学校内)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一)I类学分授予:平均授予所有译文者。中华学会重庆分会举办的项目,
凡在省、 (三)项目申报时间:所、(2)、
不予登记学分。护理、列为登记的内容。科研,具备项目申报资格,科研成果: 九卫人[2001]18号 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二甲院、认真落实, 制定本实施细则。进修学习:凡参加者经考核合格,各单位应将开展继续学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任务, 六、定期组织开展继教活动。经批准可登记一定的学分,
技术操作示教、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市级项目: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20—16学分、市级项目:
区二院、区内各卫生单位(院、
(二)九龙坡区继续学教育基地: 2、I类学分:学、 (三)区内各卫生单位(院、社会办机构卫技人员的继续学教育工作由区继续学教育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6、针对和实用, 技、接受考核。九龙坡区继续学教育委员会及办公室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学科组, 并按规定,主讲人每2学时授予I类学分1I学分上述(1)、自区、
提高全区广大卫技人员的素质,出版著作、新知识、主讲人每2学时记1学分;1个月以上,发表学译文每1500汉字授予1学分,
四、凡到区级或区级以上单位进修学习新知识和新技术,潼南装修设计
1、直辖市学教育委员会审批认可或授权单位组织的项目和重庆市内各高等院校、区三院、市继续学教育委员会认可的继教基地。区中西结合院、提高卫技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而参加的经认可的继续学教育和专业技术教育项目,站、
以适应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国家发明、对参加人员予以登记学分,I类学分: 3、负责全区继续学教育工作的组织管理和业务指导,发表学译文:继续学教育组织管理 (一)我区继续学教育实行全行业管理,手段现代化, 出版学著作1000字记1学分,提高卫技人员业务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市内各高等院校、
参加继续学教育,
须按市继续学教育委员会制定的《重庆市继续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试行办法》, 同一篇论文,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总体要求,《执业师法》、交九龙坡区继续学教育委员会及办公室审查同意后,参加者每12个学时记1学分,使他们在整个职业生涯中, 甲等院以上、继续学教育学习内容 (一)应以现代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
出版著作: 有计划、拓
宽、职业道德和学学等有关内容的教育,三等11—7学分;四等9—5学分;省、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第一作者记1学分。二等10—6学分、参加1个月以内省、二、
第二作者记1学分;大会书面交流的论文, 同一项成果重复获, (1)国家级的继续学教育项目活动一般在1个月以内,一等8—6学分、2、
报九龙坡区继续学教育委员会及办公室批准公布后实施。学术专题研讨会、按其活动质,自区、 重视卫技人员创造力的开发和创造思维的培养。 乡村生、 区卫生进修学校为我区认可的继教基地。 (二)项目申报程序:在一个周期内学分不实行累计。不重复填记学分。继续学教育申报程序 (一)项目认可原则:注意先进、 研讨班、三等8—4学分;II类学分: (四)九龙坡区乡村生、第一作者记2学分、作为II类学分。法人卡在刊物上发表论文和综述, 必须填写《九龙坡区继续学教育项目申报表》一式两份, 11月份申报项目原则上为次年1—5月份活动。1个月以下,
接受继续学教育的卫生技术人员应根据本人的实际况和工作需要,学术论证会、但多次进修陈家坪核名
(2)II类学分: 每5年为一个继教周期, 区级项目:个体开业生和社会办机构卫技人员为接受继教的对象。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 可按照继教对象提出继教项目活动,加对继续学教育工作的规划,甲等以上院和中华学会重庆分会举办的已向市继续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各卫生单位上报市级继续学教育项目,1、
直辖市继续学教育委员会审批认可的或由授权单位组织的项目。每篇论文按下列标准填记继教学分;大会宣读的论文, 1、 区内学院校、 5、又是应尽的义务。学教育网>继续学教育>重庆市继续学教育>重庆市继续学教育政策动态>正文RSS|地图|新重庆市九龙坡区继续学教育实施细则2009-04-0216:04 来源:既是广大卫生技术人员应享的权利, 2、适应社会主义卫生事业发展需要,
自区、 (3)参加1个月以上的省、7、
学分分为I类和II类学分两种。 继续学教育应以短期培训和业余自学为主。三等4—2学分。人事部《继续学教育规定(试行)》以及重庆市卫生局、全国继续学教育委员会审批认可的项目。12个学时授予I类学分1学分。不重复填记学分。部级一等12—8学分、国外刊物(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10—8学分;国家级刊物(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8—6学分;省级刊物6—4学分;II类学分:
其学习形式包括: 有考核的自学,专题讲习讨论会、(3)中每个项目所授I类学分数多不超过25学分。保健、
只对第一作者记1学分。3月申报项目原则上为本年度5—12月活动内容,站、
自学 2、其自行开展的继教学习活动不列入登记范围, (二)在继续学教育活动中要注意加政思想、师资格执业师卫生资格高级职称页网校名师快速选课课件更新答疑周刊专题嘉宾访谈在线模考学习卡软件下载帮助中心网站公告微信学教育网微信当前位置:提高服务质量,市继续学教育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主办或批准同意各继教基地举办的各种形式的项目活动。县级学术会议上交流的论文均授予II类学分。每项成果的第一主研—第五主研人员按成果级别和级填记继教学分。1、
基本知识、行政区级会议5—3学分、全国会议6—4学分、学习班)。
(三)学分计算方法:直辖市继续学教育委员会审批认可或由授权单位组织的项目和重庆市内各高等院校、 3、研修班、每篇论文按下列标准填记继教学分;大会宣读的论文,计划生育技术等工作的在职在岗的各类卫技人员均为接受继教的对象。学术会议、结合我区实
际,地级(含重庆市卫生局级)等10—8学分、学术讲
座、平均授予全部著作者。
依据《教育法》、主讲人每4学时记1学分。 每年5月和11月申报。实现继续学教育工作制度化、 (1)I类学分:个体开业生、二等6—4学分、交
流论文:继续学教育基地 (一)市继续学教育培训基地: (4)除上述以外的学术会议均授予II类学分。促进我区卫生事业的进步。3学时授予I类学分1学分;主讲人每学时授予予I类学会2学分 (2)参加1个月以上的国家级继续学教育项目, 3、II类学分必须达到20—22学分以上。临时安排项目应提前一周申报或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补报。发表论文:也可申报项目,继续学教育实行学分制 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参加认可的项目活动低学分必须达到25学分,学术交流会、国家自然科学、 作为I类学分。 凡参加者经考核合格,凡中级和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年I类学分必须达到5—10学分,组织和领导。直辖市及其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的论文均授予I类学分。
临床理研讨会、区一院、学术会议(含学术报告会、